警方收繳的小貓頭鷹
中國吉林網(wǎng)訊 4日,吉林市森林公安通報了在吉林市永吉縣境內(nèi)的“4·20非法獵捕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的案情,在12月1日,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梁某已經(jīng)被永吉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為此,這起特大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圓滿告破,團伙十名成員全部被森林公安機關(guān)抓獲。
販賣貓頭鷹 5人被抓
2015年4月18日,吉林市森林公安局森保大隊接到永吉縣森林公安大隊匯報:進入4月份以來,有人在永吉縣北大湖鎮(zhèn)附近山上抓捕貓頭鷹販賣。因貓頭鷹是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涉及獵捕買賣此動物就是刑事犯罪。2015年4月19日,專案組偵查發(fā)現(xiàn),永吉縣西陽鎮(zhèn)紅石村鄭氏兄弟二人有重大犯罪嫌疑。在掌握了嫌疑人的活動規(guī)律和落腳點后,專案組安排民警秘密潛入豐滿區(qū)前二道鄉(xiāng)山前村化裝偵查,于4月20日夜,將犯罪嫌疑人鄭某抓獲,當(dāng)場在其家中面包車內(nèi)收繳非法收購、獵捕的貓頭鷹16只。專案組經(jīng)過連夜深挖審訊,犯罪嫌疑人鄭某供述,從2015年4月份以來,為了謀利,伙同弟弟鄭某駕駛面包車,在永吉縣、豐滿區(qū)一帶山林中非法獵捕、收購、出售貓頭鷹100余只。在收購中,為其供貨30余只貓頭鷹的上線外號叫“顏小子”,嫌疑人鄭某以100元價錢從其手中購買后,再以200至300元不等的價格賣給下線田某和魏某二人。
因鄭某在非法交易時與上、下線均見過面,且用手機聯(lián)系過,專案組偵查人員很快將三名嫌疑人姓名查出,經(jīng)過鄭某進一步辨認和偵查,從而確定了上線顏某、下線田某和魏某的真實身份和落腳點。為了一網(wǎng)打盡該團伙,兵分幾路開始抓捕。到4月21日凌晨4時許,犯罪嫌疑人顏某和魏某分別在家中落網(wǎng),田某連同另一河北省石家莊籍犯罪嫌疑人郭某在其出租屋內(nèi)落網(wǎng),偵查人員還收繳了田、郭二人獵捕野生動物用的槍支和9只剛從山上捕獲的小貓頭鷹。
對犯罪嫌疑人實行抓捕計劃
由于犯罪嫌疑人鄭某外逃,偵查人員一方面利用各種措施對其抓捕,另一方面幾次到鄭某家中作規(guī)勸工作。2015年5月12日,犯罪嫌疑人鄭某迫于壓力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5月13日14時許,在永吉縣北大湖鎮(zhèn)一商店前將犯罪嫌疑人楊某抓獲,該人供述非法獵捕15只貓頭鷹后全部銷贓供給鄭氏兄弟。5月21日凌晨4時許,非法獵捕10只貓頭鷹并賣給顏某宇的犯罪嫌疑人馮某東已經(jīng)做好準備出逃,被專案組偵查員在永吉縣西陽鎮(zhèn)抓獲。5月23日,一直外逃的犯罪嫌疑人劉某迫于壓力,在家人的陪伴下到公安機關(guān)自首。
專案組經(jīng)過連續(xù)調(diào)查取證36天,到2015年5月26日,鄭某兄弟二人、田某、魏某、劉某、顏某、馮某、楊某、郭某等九名涉嫌非法獵捕、收購、出售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永吉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終于查明鄭氏團伙成員手中的貓頭鷹絕大部分被銷往廣東省境內(nèi)梁某處。由于梁某與上線均未見過面,只是通過手機聊天軟件進行交易。2015年11月10日,專案組赴廣東省珠海市、廣州市、羅定市、陽江市等地對犯罪嫌疑人展開抓捕工作,偵查人員在深圳市保安區(qū)一酒吧內(nèi)成功將梁某抓獲歸案,在其家中,辦案人員搜查出他非法收購的蒼鷹1只,由辦案人員移交給深圳市野生動物保護中心。11月17日犯罪嫌疑人梁某被押解回吉林市。其交代非法購買貓頭鷹后,通過手機聊天軟件以每只900元的價格,全部銷往廣東省陽江市一野生動物馴養(yǎng)基地用來泡酒食用。
這樣,吉林市森林公安機關(guān)由20名偵查員組成的專案組,歷時八個月的攻堅,徹底打掉了這個橫跨中國南北,輾轉(zhuǎn)吉林、河北、天津、山東、廣東等省,集非法獵捕、運輸、出售到轉(zhuǎn)移、非法收購127只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一條龍式的十人犯罪團伙。
(記者 王秋月/報道 警方供圖)
相關(guān)野生動物知識及法律法規(guī)
1、貓頭鷹也叫梟、鸮,我國常見種類為:雕鸮、鵂、長耳鸮和短耳鸮,其已收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屬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1、346條規(guī)定,非法殺害、獵捕、收購、出售貓頭鷹1只即構(gòu)成犯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4只以上構(gòu)成嚴重犯罪情節(jié)(五到十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8只以上構(gòu)成特別嚴重犯罪情節(jié)(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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