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縣:交警走訪電動車銷售點開展“敲門行動”把好群眾出行“第一關(guān)”!
為進一步規(guī)范電動車、電動自行車銷售領域源頭治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有效推進“嚴管十條”工作進度,全面落實“減量控大”工作要求。連日來,禮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部門組成執(zhí)法檢查組,對轄區(qū)電動車、電動自行車等銷售商鋪進行集中檢查,從源頭上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檢查中,車輛管理所民警對擺放的各類電動車質(zhì)量、外觀標識及主要技術(shù)參數(shù)等進行比對,檢查在售電動車是否分類擺放,檢查電動車3C認證情況是否合格,是否具備真實有效的出廠合格證和車輛一致性證書,是否存在非法改裝及拼裝車等情況,要求商家認真落實好企業(yè)主體責任,在銷售過程中,切勿將資料手續(xù)不齊全、存有安全隱患的車輛投放至市場,禁止售賣非國標兩輪、三輪電動車。同時,加強對前來購買車輛群眾的宣傳工作,督促群眾在購買車輛后及時前往車管所大廳辦理上戶手續(xù),向電動車銷售負責人詳細了解日常銷售情況,對店內(nèi)各品牌電動車的庫存情況進行逐一檢查,向店主通報近期涉及電動車交通事故案例,“面對面”向商家及購車群眾講解佩戴安全頭盔的重要性,要求商家作為負責人切實擔負起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社會第一職責。
通過走訪宣傳,為各經(jīng)銷商再次敲響警鐘,紛紛表示今后一定積極響應公安機關(guān)號召,在銷售過程中加大騎車佩戴安全頭盔的宣傳力度,做好行業(yè)表率作用。切實提高轄區(qū)電動車、摩托車駕駛?cè)藛T的安全意識、文明意識,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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