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湖南電臺9月12日報道,近日,湖南長沙一中學家委會組織家長自愿出資,安裝校方指定空調,引起不少家長不滿。隨后該行為被當?shù)亟逃纸型?,學校被要求立即整改。
具體情況尚有待調查,但此番事件再次引發(fā)人們對家委會角色和作用的討論。不少人質疑,家委會不能成為學校的“白手套”。
2012年發(fā)布的《教育部關于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已經(jīng)明確,家長委員會的基本職責是: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然而近年來,有些家委會的行為和做法偏離了上述職責定位。比如,前幾年,上海一所小學競選家委會,參加競選的家長使出渾身解數(shù),曬出高學歷、神履歷等——競選現(xiàn)場仿佛成了家長們的秀場。擠破頭的家長們坦言,進家委會的目的更多是讓老師多關照自家孩子,至于監(jiān)督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或是幫助學校與家長進行有效的溝通,并不是最重要的。再如,有的家委會成員,教師節(jié)組織家長給老師送禮物,帶領家長到學校做義務勞動,甚至利用自己的資源幫助老師處理超出家校關系以外的事務,凡此種種,嚴重損害了教育的公平和純粹。
如果模糊了家委會的定位,甚至將其變成家校“利益交換”的紐帶和平臺,那家委會還有存在的必要嗎?其如何能對教學活動實現(xiàn)監(jiān)督?又如何期待它能促進學生成長?
讓家委會回歸初心,關系著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社會參與的現(xiàn)代學校制度建設,對此各地開展了不少積極探索。比如,有的學校為家長代表頒發(fā)“食堂義務監(jiān)督員”聘書,讓家長進學校食堂檢查食品安全,與學校緊密聯(lián)合共同保障學生“舌尖上的安全”。
家委會要回歸正軌、發(fā)揮正向作用,各方都要主動、自覺規(guī)范自身行為。對于家長而言,要正確認識家委會設立的意義,不能把家委會當成“逐利場”“名利場”,更不能把家委會視為“利益交換”的工具。家委會要厘清家庭與學校的邊界,做分內之事、盡應付之責,做好家長與學校的“傳聲筒”,促進學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營造良好的家校關系。
對于學校而言,要規(guī)范家委會競選流程;加強對教師的管理,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對所有學生一視同仁、不厚此薄彼;要建章立制,根據(jù)學校實際情況完善家委會相關制度,讓家委會工作有據(jù)可依。
教育主管部門也要擔責于身、履責于行,監(jiān)督學校做好家委會的工作。把家委會真正打造成家校之間的“連心橋”,建立一種健康的家校關系,最終作用于孩子的成長,是各方應該共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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