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少年被殺焚尸案”受害人家屬代理律師:疑點多,望重啟調查
12月13日下午,周兆成律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日前已經(jīng)接受委托成為“18歲少年被刺死焚尸案”被害人家屬代理律師。他已組織律師團隊分兵幾路,遠赴福建、四川對該案相關案件背景、案件材料、證人證言以及案發(fā)現(xiàn)場進行梳理和核實。
此前紅星新聞曾報道,18歲少年鄭劍飛在福州市鼓樓區(qū)一家汽車美容店被人連捅數(shù)十刀后,裹上棉被,潑上機油,點火焚尸。事發(fā)后,他的同事毛洪福被抓,供認了自己殺人焚尸的經(jīng)過。
委托書
2010年4月,福州市中院一審判處毛洪福死刑,緩刑2年。一審后,鄭劍飛家屬提起上訴,認為一審判決中認定毛洪福因鄭劍飛欺負他而單獨殺害鄭劍飛事實認定錯誤。2010年11月2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毛洪福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作出(2010)閩刑終字第250號刑事附帶民事裁定,將本案發(fā)回重審。
2011年12月13日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向福州市中院撤回起訴,福州市中院于2012年2月13日裁定準予撤回起訴。隨后,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將案件退回福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補充偵查,4月28日,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毛洪福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決定對毛洪福不起訴。2012年5月,毛洪福被釋放。
當年事發(fā)的汽車美容店
經(jīng)過多家媒體報道,該案陷入了“羅生門”,被害人家屬認為案件真兇另有其人;涉事店主說,他們也是受害者,也希望早日找到真兇;被釋放的嫌疑人毛洪福稱,是被整怕了才承認殺人。
周兆成律師認為,該案存在諸多疑點,案發(fā)至今已經(jīng)十年,被害人鄭劍飛家屬不斷地質疑,主要是因為該案發(fā)生后有很多有悖常理的疑點至今沒有解開。
周兆成律說,他和被害人家屬都希望福建公安機關能夠重新調查此案,早日查明案件真相,不能讓殺人兇手至今逍遙法外。“如果嫌疑人毛洪福不是‘真兇’,那么福州公安機關就應該繼續(xù)偵查,這是‘疑罪從無’和‘命案必破’的司法精神。”
12月13日晚,鄭劍飛的母親賀定容告訴紅星新聞,感謝大家對她兒子10年前被殺害焚尸案的關注,這讓她看到了希望。”我始終相信,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賀定容說。
(原題為《“少年被刺死焚尸案”受害人家屬代理律師:該案疑點多,望重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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