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被羈押388天:父母外逃后她被抓了,河南女子17年后獲賠)
“因為這個案子,我的人生完全改變了。”今年40歲的方彥格說。
方彥格是河南省汝州市國土局的干部。被逮捕那一年,她22歲,剛參加工作不久。她被羈押了388天。17年后,檢察機關認定她當年遭受了“錯誤羈押”。
方彥格被羈押系牽涉其父母的案件。她的父母曾經(jīng)營“服務互助會”,被認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2019年3月18日,方彥格收到平頂山市檢察院的刑事賠償復議決定書。該決定維持了汝州市檢察院此前作出的決定:賠償方彥格人身自由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共16萬余元,并向其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
一紙賠償決定,濃縮了方彥格最近這18年的人生:從剛步入社會的懵懂姑娘到非法吸存的嫌犯,從“不夠刑事處罰”到“不構成犯罪”的認定,從重新回到單位上班到獲得國家賠償,如此曲折、往復的人生經(jīng)歷,讓方彥格不堪回首。
而對于檢察機關決定賠償?shù)臄?shù)額,方彥格表示不服。3月26日,她告訴澎湃新聞,將按程序繼續(xù)向法院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方彥格在家中整理申請國家賠償?shù)馁Y料。 本文圖均為 澎湃新聞記者 朱遠祥 圖
莫名被抓:父母涉非法吸存潛逃,公安把她抓了
“當年為什么要抓我,怎么又把我放了?我一直搞不明白。”回憶被抓的當年,方彥格一直在問“為什么”。
方彥格記得,她被警察從單位帶走的那一天,是2001年11月12日。在此之前,民警曾去找過她兩次,詢問她的父母去哪了。方彥格的父母當年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起因是經(jīng)營“服務互助會”。
上世紀90年代初,我國推行農村合作基金會制度,此后一些民間的資金互助組織開始興起。方彥格的父親、生意人方金元發(fā)現(xiàn)其中“商機”后,在1998年1月成立“汝州市城區(qū)服務互助會”,與妻子共同經(jīng)營。
1999年,為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國務院發(fā)文取締農村合作基金會,農民資金互助組織也在整頓之列。此后數(shù)年間,汝州市開展了清理整頓“三會一部”工作。當?shù)鼐秸{查發(fā)現(xiàn),方金元夫婦在經(jīng)營互助會的過程中涉嫌經(jīng)濟犯罪。
2001年9月,聽到風聲的方金元夫婦離開了汝州。兩個月后,他們的女兒方彥格被汝州市公安局經(jīng)偵大隊民警帶走。2001年11月12日,方彥格被汝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5天后,汝州市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其批準逮捕。
“莫名其妙就把我抓走了,那天我問警察,我沒犯法為什么抓我?”方彥格后來回憶,民警當時對她說:“是不是犯法你說了不算,你爸爸為什么不回來?”
被警察帶走那一年,方彥格中專畢業(yè)才兩年,在汝州市國土局上班。方金元稱,女兒從未參與互助會的經(jīng)營管理,警方當年抓其女兒,是為了逼他和妻子宋見平回來投案。
在潛逃5個月后,2002年2月,宋見平被汝州警方在洛陽抓獲,又一年后,方金元投案自首。2003年9月,汝州市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
判決認定,1998年1月至1999年11月,方金元、宋見平夫婦經(jīng)營“汝州市城區(qū)服務互助會”,以高額利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530余萬元,然后以更高利率借貸給他人使用,案發(fā)時有近170萬元不能給儲戶兌付。
汝州市法院遂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判處方金元、宋見平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四年。
上述判決書顯示,方金元夫婦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并未牽涉其女兒方彥格。
而方彥格被關押一個多月后,轉到90公里外的葉縣看守所。直至2002年12月4日,汝州市公安局以案件無法起訴為由,對方彥格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同日,將其釋放。
在走出看守所時,她已被羈押了388天。
2015年3月,汝州市公安局認為方彥格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決定對其終止偵查。
遲到的“清白”:取保候審12年,警方終“終止偵查”
事實上,汝州市公安局當年釋放方彥格之前,曾將她同其父母一起移送審查起訴。警方起初認為,方彥格參與了其父母經(jīng)營的“服務互助會”。
判決書顯示,方金元經(jīng)營“服務互助會”、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作案時間,是1998年1月至1999年11月。而這一年多時間里,方彥格經(jīng)歷了中專學習、畢業(yè)和參加工作三個階段。
中專畢業(yè)證顯示,1999年6月底,方彥格從平頂山市工業(yè)學校畢業(yè)。當年8月分配到汝州市國土局工作。
方彥格回憶,當年中專畢業(yè)到參加工作這一個多月的過渡時間里,她有時會到父母經(jīng)營互助會所租賃的場所去吃飯,“有時候會計出納忙不過來,就叫我?guī)兔μ钸^表,去銀行存錢的表。”
當年被逮捕后,方彥格和父母均被警方移送審查起訴。不過,汝州市檢察院并未起訴方彥格。2002年8月4日,汝州市檢察院向汝州市公安局出具書面建議:“我院審查認為,方彥格的行為構不成犯罪。”檢方建議警方“作撤案處理”。
三個多月后,2002年12月3日,汝州市公安局作出決定,“因案件無法起訴”,決定對方彥格取保候審。當天,羈押了388天的方彥格被釋放。
10年后的一天,已經(jīng)出獄的方彥格母親宋見平整理抽屜時,找到了女兒當年取保候審時的保證書。她拿去咨詢律師才明白,取保候審并不是“撤案”。
“雖然放出來了這么久,但是不撤案的話,我女兒還是不清不白。”宋見平哽咽著說:“孩子不明不白去受這種罪,我心里永遠不平靜。”她開始為女兒的事奔走,希望能有“明確的說法”。
直到2013年,宋見平才在汝州市檢察院看到了那份存在了11年的“撤案”建議書復件——該院2002年8月建議汝州市公安局對方彥格“作撤案處理”。于是,有了“依據(jù)”的宋見平往返于檢察和公安,女兒“撤案”一事終于有了實質性進展。
2015年3月9日,在方彥格取保候審12年之后,汝州市公安局出具決定書,“現(xiàn)決定終止對方彥格的偵查”。決定書上寫明終止偵查的理由:犯罪嫌疑人方彥格“不夠刑事處罰”。
“為了這一句話,我們又跑了兩年。”方彥格說,她咨詢律師后才明白,“不夠刑事處罰”與不構成犯罪是“兩碼事”,“不夠刑事處罰的意思,可能就是不夠嚴重,不處罰,但你還是違法犯罪了。”
2017年3月,汝州市公安局給方彥格重新出具了終止偵查決定書,這份決定書與第一次出具的文號和落款時間均相同,只是對終止偵查的理由進行了重新表述:“經(jīng)查明,方彥格的行為構不成犯罪。”
方彥格說,這時,她才感覺自己真正獲得“清白”之身。
2018年12月,汝州市檢察院決定賠償方彥格人身自由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共16萬余元。
失去的自由:獲賠16萬,最怕人問她“犯罪”的事
“不構成犯罪”,這句話方彥格特別看重。采訪中,她談到這些年的苦楚和不易,通紅的眼圈邊溢出了淚水。
當年取保候審后,方彥格從看守所回了家。她曾是一個愛學習、追求上進的人。2001年9月,她交了1500多元學費,參加武漢大學鄭州測繪學校函授站的學習。而被羈押一年多后,她的函授學業(yè)沒能繼續(xù)下去。
方彥格重新回到汝州市國土局上班??蓛H過了幾個月,當?shù)丶哟笄謇碚D“三部一會”工作力度,她被停薪停職,只得到外地打工謀生,直到四年后才重回單位恢復工作。
在看守所被羈押一年多的經(jīng)歷以及后來的坎坷生活,改變了方彥格的人生軌跡,也使她的性情變得孤僻起來。“出事之前她經(jīng)常和同學、朋友來往,后來完全變了一個人,天天就是上班和回家,哪里也不去。”說起女兒的性格,宋見平嘆了口氣。
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方彥格仍不太愿意去參加相親,她最怕對方問她“犯罪”的事。有時遇到別人詢問或談論,她也不想揭開“傷疤”去解釋。久而久之,她愈來愈寡言少語,變得“不合群”。
后來,她嫁給了一位農村青年。新家庭的日子過得有些拮據(jù)。為了上班方便,她和孩子住在市區(qū)的娘家。
有了新生活的方彥格,仍沒有完全從當年被羈押的陰影中走出。“心里很敏感,感覺和同學、同事都融入不到一塊。”方彥格低聲說。
宋見平介紹,經(jīng)歷被逮捕和羈押的女兒,不知從什么時候開始患上抑郁癥。河南科技大學第五附屬醫(yī)院2019年1月的診斷書顯示,方彥格患的是“復發(fā)性抑郁障礙”,“目前為中度發(fā)作”。
拿到警方“不構成犯罪”的終止偵查決定書后,方彥格開始申請國家賠償。按照國家賠償法的相關規(guī)定,當年作出批準逮捕決定的汝州市檢察院是賠償義務機關。
2018年12月19日,汝州市檢察院出具了《刑事賠償決定書》。該院認為,方彥格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汝州市公安局已作出終止偵查決定,賠償請求人的申請符合賠償條件;經(jīng)查證,方彥格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應認定方彥格被錯誤羈押,因此應當支持其精神損害賠償請求。
汝州市檢察院決定:賠償方彥格被羈押388日的人身自由賠償金110479.12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合計160479.12元;向方彥格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
此后,方彥格向平頂山市檢察院申請復議。
2019年3月12日,平頂山市檢察院作出刑事賠償復議決定,維持了汝州市檢察院的賠償決定。
3月26日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方彥格對檢方?jīng)Q定的賠償數(shù)額等問題仍有異議。她表示,將按照程序,向平頂山市中級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重新作出賠償決定。
方彥格說,當年被錯誤逮捕和羈押,給她帶來無法抹去的人生陰影。她將向當?shù)乇O(jiān)察委等部門反映,請求依法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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