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房多賣男子騙400多萬擊碎18人城市安家夢
12月22日上午,坐在被告席上的沈洋聲音低沉,面無表情。這個28歲的男子在過去的兩年多時間里,以一房多賣的方式詐騙了18個人的464.7萬元,用于賭博和償還因賭博而欠下的高利貸。
面對起訴書中沈洋因賭博及償還高利貸,導致贓款無法追回的字眼,18名受害者在庭審的角落暗自流淚:一輩子的血汗錢都被騙走了。這其中多數(shù)人為進城務工者,辛苦攢錢,能在城市有個窩是他們一生的夢想。但現(xiàn)在,這個夢想卻被一場連環(huán)騙局擊打粉碎。 西部商部首席記者 唐學仁
以房為餌為還賭債他騙了18個人
如果不是裴小兵把沈洋扭送到派出所,其他被騙的人還都蒙在鼓里。
“那是今年5月12日,我跟沈洋要錢,他沒錢給,不得已把他送到派出所,結果發(fā)現(xiàn)他還騙了好多人?!闭f起被騙的經歷,裴小兵言語憤慨。
2014年11月24日,經一個朋友介紹,裴小兵找到了沈洋。那時的沈洋對于裴小兵的購房夙愿痛快答應了。位于天水市麥積區(qū)金江花園是甘肅省有色地勘局麥積區(qū)礦產勘查院二隊的單位經濟適用房,沈洋是該單位的職工,分得了該小區(qū)1號樓17樓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這個新建的小區(qū)裴小兵比較入眼。最終兩人以29萬元的價格成交,短短兩天里,沈洋將簽好的房屋轉讓協(xié)議給了裴小兵。裴小兵分三次用現(xiàn)金向沈洋付款25.5萬元。當時兩人還協(xié)商,其余尾款等交鑰匙的時候全部結清。
在城市里務工流浪多年的裴小兵一直有個夢想,一定要在城市里有一套自己的房子。裴小兵暗自竊喜,這么便宜的房子,不但滿足了心愿,還能省不少錢。接下來的日子,裴小兵焦急等待著即將屬于自己的房子。一年半之后,心情焦慮的裴小兵去金江花園1701號看房子。讓他意外的是,本該屬于他的房子卻住進了別人。此時,裴小兵才得知,沈洋把這套房子又賣給了別人。
事實上,住在房子里的陶琳麗也是個上當受騙者。2014年9月,陶琳麗和裴小兵一樣,經人介紹找到沈洋買房。被騙的過程如出一轍,短短幾天里完成了房屋轉讓協(xié)議交易和付款。不同的是,當時,沈洋賣給陶琳麗的房價為35萬元,陶琳麗分四次付款30萬。其余款等過戶完結后結清。2016年5月上旬,陶琳麗給沈洋打電話詢問過戶事宜。與之前痛快完成賣房交易不同的是,沈洋的語氣里開始變得詭異。一會說家人不同意賣房,一會說要退錢。但此后,沈洋躲避不見人影,錢也不退。感覺不妙的陶琳麗讓老人先搬進房子居住,誰知道,后來要房子的人一個接著一個。
這之后,陸續(xù)找上門的買房者都失望而歸。在發(fā)現(xiàn)被騙后,李會龍和郭強用煙頭在門上留下警示, 1701不能買,小心上當。在天水市麥積區(qū)法院的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的證據顯示,房屋的出售人沈洋以轉讓經適房為由,總共與18人簽訂了轉讓合同,涉案金額464.7余萬元,涉案的三套房屋,除其自有房屋外,另兩套房屋一套在他父親名下,一套是他虛構出來的。
這些錢,沈洋在法庭上說,他全部用于賭博及還高利貸。
揭穿騙局私刻公章偽造協(xié)議
劉榮是最后一個發(fā)現(xiàn)自己被騙的。之前幾天里,她幾經周折,終于在5月5日拿到了新房的鑰匙。房子是沈洋在2014年12月轉讓給她的。劉榮說,她本該今年4月底拿到鑰匙,可沈洋推說鑰匙被父親帶去了外地,在劉榮的強烈要求下,沈洋給房子換了新鎖。
5月9日,劉榮發(fā)現(xiàn)門又打不開了,她聯(lián)系到沈洋,對方說要給她換一套房,劉榮不同意,沈洋只得于次日又更換了門鎖。5月10日下午,劉榮拿著卷尺來到新房里,不料剛進門半小時,就聽見有人敲門。敲門的人是王麗老公,二人見面后才發(fā)現(xiàn),他們居然從沈洋處買了同一套房子。此刻,所有人都發(fā)現(xiàn)被沈洋騙了。
這些被騙者提供的轉讓協(xié)議顯示,該房是甘肅省有色地質勘查局天水礦產勘察院(以下簡稱礦勘院)建設的職工集資經濟適用房,2013年9月已經開工,2015年年底竣工交付使用。房主沈洋則是礦勘院的職工。
裴小兵發(fā)現(xiàn)受騙后,他當晚就找到沈洋,要求退款,否則報案。沈洋態(tài)度蠻橫,他說他打聽了,詐騙也就判個十幾年,判不了死刑,要是告他,一分錢也拿不到。在這之前,陶琳麗和雷金峰早已到派出所報案。
根據沈洋手機里的短信記錄,警方聯(lián)系到了更多受害者。也有人自己打電話給沈洋,卻是民警接的,這才發(fā)覺上了當。公訴機關指出,被沈洋以同樣方式欺騙的18人中,購房時間從2014年7月一直延續(xù)到2016年4月。被抓前一天,沈洋依舊在聯(lián)系買主騙錢。
簽轉讓協(xié)議時,沈洋為每一戶買家都提供了大體相同的《甘肅省有色地勘局天水礦產勘察院分路口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協(xié)議》,落款處有沈洋的個人簽名,同時還加蓋了礦勘院的公章,落款時間為2013年9月18日。其中有四份協(xié)議上還有沈洋妻子的簽名和聲明。在庭審陳述中,沈洋自稱除了給劉榮的協(xié)議是原件外,其余協(xié)議均為他自己找人私刻公章偽造的。
追回艱難一輩子的血汗錢就這么沒了
為了能讓孩子就近上學,張新遠于2015年5月下了定金,和沈洋商定全款36萬,交鑰匙后付清。其后沈洋以各種理由索要購房款,事發(fā)前張新遠已經先后支付了29萬。礦勘院的房子都賣瘋了。張新遠稱,當?shù)剞D讓經適房的情況非常普遍,而礦勘院經適房地勢較好,緊鄰初中、高中各一所,距離醫(yī)院也不遠,很多有自住房的職工就將單位的經適房低價轉讓。有的人從一開始就將房號(即購房資格)轉讓了。一個房號從最初的5000元,炒到現(xiàn)在的數(shù)萬元。
此外,張新遠還稱,礦勘院經適房每平方米售價3000余元,比市場價要便宜近一半。被騙18家都是沒錢的人,才會買這種房子。據多位受害者介紹,涉案房屋售價多在30余萬,他們大多都先后向沈洋支付了20萬到30萬元不等,至今難以追回。張新遠說,事情逐漸傳開,單位里也議論紛紛,簡直沒臉活了。“我們18個人里,大部分都是在外打工的,要不就是農村進城的,都是最底層的老百姓,一輩子的血汗錢就這么沒了。 ”據張新遠介紹,他和多位受害者曾一起向派出所詢問追贓的情況,警方答復贓款能追的追。
但在庭審中,沈洋交代錢都用來賭博了,同時還借了高利貸,追贓難度很大。
提出質疑
受害者認為所騙數(shù)額應屬特別巨大
464.7萬元顯然不是個小數(shù)目。西部商報記者在調查采訪中,有熟知沈洋的人說,沈洋平時駕駛著一輛價值27萬的轎車,花錢如流水。這讓18名受害者心生質疑:沈洋肯定是拿著被騙的錢自由揮霍。
更讓這些受害者不能接受的是,公訴機關提出464.7萬屬于數(shù)額巨大,沈洋犯合同詐騙罪。但根據2011年3月1日實施《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的“數(shù)額較大”“數(shù)額巨大”“數(shù)額特別巨大”。受害者們認為,沈洋詐騙如此巨款,應當屬于數(shù)額特別巨大。
除此之外,受害者還認為沈洋私刻公章,偽造協(xié)議,也應當承擔法律責任。他們希望法院公平判決的同時,也為他們討回損失。
庭審之后,沈洋的父母心情失落,在沈洋10歲的時候,兩人離婚。在法院門外,他的母親張秀萍告訴西部商報記者,孩子犯下這么大的事,之前她卻毫不知情。但這顯然無法讓受害者心情平靜。
劉榮說,她現(xiàn)在還記得第一次見到沈洋的情景:沈洋穿了一件拉鏈運動衫,準備去踢球,看起來就是個大男孩,眼睛很清澈,不像個有心機的人。但人不可貌相。(應當事人要求,文中受害者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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