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西部商報報道(記者 李楊)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fā)《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省級政府部門第十八批中央在甘單位第十二批取消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再次取消35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
經(jīng)2015年12月11日省政府第102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公布省級政府部門第十八批取消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共35項(其中:取消行政審批項目1項,取消備案制管理事項1項,取消部門內部管理事項9項,取消其他行政權力事項4項;市縣級部門取消行政審批項目20項),中央在甘單位第十二批取消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共4項(其中:取消行政審批項目3項,取消職業(yè)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1項),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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