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組織部日前出臺了《關于從嚴加強市縣黨委組織部長隊伍建設的若干規(guī)定》,力圖進一步提高組織工作科學化水平。
《規(guī)定》提出,組織部長不得在本人成長地任職,一般不得與同級黨委書記為同一籍貫(出生地、成長地);不得直接分管政府工作,不得擔任各類項目建設指揮部負責人,一般不兼任其他部門或機構主要負責人;凡在德的方面評價不高、或廉政方面存疑、或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一律不能擔任組織部長。據(jù)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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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定》提出,組織部長不得在本人成長地任職,一般不得與同級黨委書記為同一籍貫(出生地、成長地);不得直接分管政府工作,不得擔任各類項目建設指揮部負責人,一般不兼任其他部門或機構主要負責人;凡在德的方面評價不高、或廉政方面存疑、或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一律不能擔任組織部長。據(jù)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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