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宣判現場。何曉華攝
圖為宣判現場。何曉華攝
中新網北海5月23日電(陳燕 何曉華)湖南的5名男子組成搶劫團伙,流竄到湖南、廣東、廣西三地,專門盯開豪車的有錢人下手,用暴力手段實施搶劫3起,殺死2人。該團伙其中1名主犯系當地職業(yè)學校教師。
廣西北海市中級法院22日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唐輝、尚寶林死刑,判處被告人朱宏、黎修龍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王芳鈴無期徒刑,同時對前述5名被告人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審理查明,該犯罪團伙中的5人均為湖南張家界人。唐輝系張家界市某職業(yè)學校教師,朱宏是唐輝的同學。
2010年6月,唐輝與朱宏商量合謀綁架劫財,由朱宏另找來尚寶林、黎修龍、王芳鈴3人一起加入該團伙。該團伙成立后,共同謀劃實施搶劫細節(jié)。
同年7月8日晚,尚寶林、朱宏等人在唐輝的指揮下,竄入張家界市永定區(qū)某停車場,守候侍機劫取司機的財物。當被害人田某打開別克車門上車時,其余3人立即沖上車,毆打、持刀威脅并掐脖子、蒙住口鼻致田某窒息。
隨后,該團伙駕駛搶得的汽車把田某運至張家界市永順縣洞坎河大橋,將田某拋下橋,致田某機械性窒息合并高墜死亡。在駕車返回張家界途中,該團伙因汽車翻進路邊水溝才棄車逃跑。
同月21日晚,尚寶林、朱宏在唐輝的指揮下,流竄至廣東佛山市順德區(qū)大良鎮(zhèn)伺機搶劫。當被害人鐘某駕駛別克汽車??吭谀先A街路邊時,其余3人立即沖入車內控制鐘某,并用繩子將其捆綁,搜走其身上現金人民幣14500元。后因3人對車況不熟,開到半路棄車逃跑,并將所搶現金全部交給唐輝。
2010年9月8日,尚寶林、朱宏、黎修龍、王芳鈴在唐輝指揮下,竄至廣西北海市北京路長青公園附近伺機搶劫。當發(fā)現一輛奔馳車停放在公園大門右側公路邊時,該團伙采取同樣的方式控制被害人廖某,在搶得錢財后將廖某殺死,并駕駛搶得的奔馳車逃離現場。
次日,朱宏持被害人的銀行卡在廣東省湛江市ATM機取款時被正在巡邏的公安民警抓獲。2011年7月,黎修龍在浙江省溫州市被抓獲,唐輝亦在湖南被抓;尚寶林、王芳鈴、黎修龍三人也相繼在浙江被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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