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天水市紀委消息:經天水市委同意,天水市紀委對秦安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任發(fā)祥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任發(fā)祥在任秦安縣財政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公款;索要他人賄賂,已涉嫌犯罪。
任發(fā)祥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無視黨的紀律,嚴重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審議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任發(fā)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據天水市紀委消息:經天水市委同意,天水市紀委對秦安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任發(fā)祥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任發(fā)祥在任秦安縣財政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公款;索要他人賄賂,已涉嫌犯罪。
任發(fā)祥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無視黨的紀律,嚴重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審議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任發(fā)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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