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人民文摘》2014年第12期,作者:王一,原題:《領袖們怎樣立規(guī)矩》
毛澤東的“六不”規(guī)矩,成了共產黨人日常的行為準則
在西柏坡紀念館里面,擺放著這樣一塊展板,上面寫著“根據毛澤東的提議,全會作出六條規(guī)定:一、不做壽;二、不送禮;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國同志同馬恩列斯平列。”這是對我國共產黨人定下的規(guī)矩。
毛澤東給自己也立下了不少規(guī)矩。他曾說自己的“親情規(guī)矩”有三原則:戀親不為親徇私,念舊不為舊謀利,濟親不為親撐腰。
1946年初,毛岸英從蘇聯(lián)回到延安。離別18年的父子團聚,當然是令人很高興的一件事。
可是,毛澤東并沒有把毛岸英留在身邊。他對毛岸英說:“你在蘇聯(lián)大學畢業(yè)了,還參加過蘇聯(lián)衛(wèi)國戰(zhàn)爭,可是你還沒有上過中國這個革命大學。你對中國的情況了解得很少。缺乏實踐,這一課應當補上。你應該到農村去拜農民為師,在那里可以學到在外國學不到的許多有益的東西。”
1950年,抗美援朝戰(zhàn)爭爆發(fā)。毛澤東想送毛岸英上前線,生怕彭德懷不同意,便備下家宴,為子求情報名。
當聽到愛子犧牲的消息時,毛澤東掩住悲傷之情,說道:“誰叫他是毛澤東的兒子啊。”
得知火災消息,周恩來馬上趕往現場,當即立了一個規(guī)矩
1949年4月25日,剛剛解放的北平電車廠遭敵特縱火破壞。周恩來一聽到消息就馬上中止正在進行的會議,趕往火災現場,并當即給北平(今北京)市公安局立了一個規(guī)矩:“今后,你們公安局的領導遇到大的事件、案件,必須親臨現場指揮!”
事情要從1949年4月23日說起。那天,南京解放。喜訊傳到了北平電車廠,工人們欣喜若狂,又恰逢北平解放后第一個“五一”國際勞動節(jié)即將來臨,廠里決定當晚把電車裝扮成彩車,第二天一早讓市民們共同分享喜悅。工人們熱火朝天地干了起來,一輛輛電車被張貼上彩色宣傳品。25日凌晨1點,工人們收工回家休息。
他們無論如何也想不到,第二天一早,他們看到的是慘不忍睹的一幕。一場大火,吞沒了59輛電車、104間廠房。損失折合當時幣值2億多元。
25日上午8點,周恩來到中央社會部,聽取北平市公安管理工作和社會治安情況匯報。匯報中,治安處副處長賀生高說了一句:“昨天晚上電車廠著火了。”周恩來聽見了,馬上問:“哪兒的電車廠著火了?南京嗎?”賀生高回答說:“北平。這兒的電車廠著火了。”周恩來馬上說:“今天這個會暫停!都到現場去看看!”接著,周恩來馬上問北平市公安局外三分局局長慕豐韻:“電車廠著火,你去現場了沒有?”慕豐韻馬上回答:“去了。”
“什么時候去的?”
“早晨接到報告后趕去的,剛回來。”
周恩來又接著說:“小慕啊,前清時,縣太爺聽說哪兒著了火,都親自到現場。我們是人民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今后,你們公安局的領導遇上大的案件、事件,必須親自到現場。”
從現場回來后,周恩來心情非常沉重:“損失??!這是人民的損失,也是新政府的損失??!”
這是周恩來給自己定下的規(guī)矩,一生都在遵守,從未違背。
如今提倡的“光盤行動”其實一直是鄧小平的規(guī)矩
我們如今提倡的“光盤行動”,其實是鄧小平的規(guī)矩,他每每吃飯必執(zhí)行。
1980年7月,鄧小平與家人一起入住武漢東湖賓館,包括夫人卓琳、子女,還有孫子(女)輩。每次家人圍坐在一起吃飯,吃到最后,他和卓琳都會教導孩子們將盤子清空,不要剩飯剩菜。他還教育工作人員也一定不能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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